湖北工程職業學院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單招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積極推進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改革的通知》(鄂教職成〔2013〕10號)的有關精神,及《關于做好我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鄂高考﹝2013﹞54號)等文件精神,本考試為湖北工程職業學院面向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電氣、電子、機械、機電類專業應、往屆畢業生單獨設置的選拔考試。
本考試注重考查學生專業實踐技能操作能力,兼顧專業基本理論知識,由專業理論(應知)考試和專業技能操作(應會)考試兩部分組成。
二、考試依據
(一)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09修訂)
1.職業(工種)名稱: 維修電工。
(1)職業定義:從事機械設備和電氣系統線路及器件等的安裝、調試與維護、修理的人員。
(2)職業等級: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職業編碼:6-07-06-05
(3)職業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學習、理解、觀察、判斷、推理和計算能力,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并能高空作業。
2.職業(工種)名稱: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
(1)職業定義:使用高頻振蕩器、超高頻振蕩器、示波器、萬用表等儀器儀表,對家用電視機、錄像機、音響等家用電產品進行調試、檢測、裝配、維護、修理的人員。
(2)職業等級: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職業編碼:4-07-10-02
(3)職業能力特征:應具有較強的計算、分析、推理和判斷能力,形體感、空間感強,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性好。
(二)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電類兩門專業基礎課程教學大綱(教職成「2009]8號文)
1.中等職業學!峨姽ぜ夹g基礎》教學大綱;
2.中等職業學!峨娮泳路》教學大綱。
(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確定和最新頒布施行的電氣自動化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三、考試辦法
電子類技能考試分為專業知識(應知)和技能操作(應會)兩部分。
考試總分為490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120 分,技能操作考試370 分,合計考試成績294 分(含)以上為合格,293 分(含)以下為不合格。
專業知識(應知)考試時間60分鐘;技能操作(應會)考試采取實際操作考試方式,分必考和選考兩個項目,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考試時間總計90分鐘,滿分370分。其中必考項目為器件檢測與電路測試,考試時間為30分鐘,總分為150分;選考項目有電氣控制、電子裝配兩個操作項目,考試時間為60分鐘,總分為220分,選考項目在考生報名時,從以上兩個選考操作項目中任選一項進行考核。
四、考試內容與評分辦法
專業單招考試旨在測試考生對自動控制(含電氣控制、機械、電子技術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工藝操作方法的識記、理解、應用,并能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分析和解決實際工作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