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簡介
內蒙古大學蒙古語言文學系創建于1957年,同年開始招收蒙古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生。1962年蒙古語言文學專業招收首屆研究生; 1984年獲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蒙古語言文學)專業博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獲批中國語言文學學科博士后流動站。1988年蒙古語言文學學科成為國家重點學科。1995年蒙古語言文學專業成為“國家文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2005年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品牌專業;2009年成為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008年被評為國家級特色專業。2010年蒙古族文學系列課程教學團隊被評為國家級教學團隊;2011年蒙古語系列課程教學團隊被評為自治區級教學團隊。2003年蒙古語言文學專業增設“文理綜合班”;2011年增設基里爾蒙古文班。蒙古語言文學專業現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蒙古族現當代文學)、自治區級精品課程5門(蒙古族古代文學、蒙古族現當代文學、現代蒙古語、文學概論、中古蒙古語),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1門(蒙古族現當代文學)。
蒙古語言文學專業經過50多年的建設,教學科研水平和師資隊伍綜合實力方面在國內高校同類專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亦位居前列。蒙古語言文學專業師資隊伍主要由蒙古語言文學系教師組成,部分課程由蒙古語言研究所和公共課教學部等部門的研究人員和教師承擔。
蒙古語言文學專業根據自身優勢和特色,在“基地”、“文理綜合”、“基里爾蒙古文”三個方向招收學生,以培養扎實掌握蒙古語言文學知識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目標
本專業方向培養系統掌握蒙古語言文學基礎知識,具備初步的蒙古語言文學科學研究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傳媒等機構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各類實際工作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三、培養要求
1.扎實掌握蒙古語言文學專業基本知識和基礎理論,兼備中外語言文學相關知識和應用能力;
2.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學修養和鑒賞能力,能夠閱讀相關古典文獻,掌握文獻檢索和資料查詢等基本方法;
3.具備從事蒙古語言文學專業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較強的實際寫作能力;
4.了解本學科領域的理論前沿和發展趨勢;
5.具有一定程度的外語能力;
6.具有開拓精神和創新意識,并具有適應社會變化和發展的基本能力。
四、主干學科
中國語言文學
五、專業類基礎課
語言學概論、文學概論、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寫作學、現代漢語、蒙古史、蒙古文獻學
六、專業核心課
現代蒙古語、蒙古族現當代文學史、中古蒙古語、蒙古族古代文學史、蒙古文字史、蒙古語方言學、蒙古族民間文學、蒙古國現代文學、實驗語言學
七、科研訓練與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
學年論文/實踐性環節、畢業論文、第二課堂。
八、修業年限
學制4年,允許學習年限為3-6年。
九、畢業學分要求及結構
準予畢業總學分為148學分,其中
(一)通識教育課52學分,占總學分的35%;專業教育課86學分,占總學分的58%,包括專業類基礎30學分、專業核心課24學分、專業方向選修課32學分;科研訓練與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10學分, 占總學分的7%。
(二)必修課94學分,占總學分的64%;選修課44學分,占總學分的30%。
(三)實踐教學環節22學分,占總學分的15%。
十、授予學位
完成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并符合學校有關學位授予條件者,經本人申請,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通過后,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